处长职责:
1.全面主持审计处各项工作,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,组织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;
2.负责审计处的队伍建设、制度建设、党风廉政建设、政治思想教育、理论研究和业务培训等工作;
3.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;
4.根据上级部门的部署,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,围绕中心工作,制订并落实年度审计工作计划;
5.按照规定程序,审定咨询意见、工作建议、审计报告等结论性文书;
6.负责学校审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,牵头筹办年度会议;
7.召集和主持全处会议,传达学校和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,研究处内重大事项和工作问题;
8.积极拓展审计新领域,督促检查审计项目的进度和质量,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;
9.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;
10.向分管校领导和学校审计工作委员会汇报审计工作及重大事项;
11.负责校内外的沟通协调,积极创造良好的审计环境,推动审计工作稳步发展;
12.完成学校审计工作委员会和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副处长职责:
1.协助处长组织落实审计处的各项工作,认真履行“一岗双责”;
2.组织研讨和初步审核审计处起草上报的有关的工作制度、工作计划、总结等;
3.检查指导审计人员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开展审计工作,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;
4.协助处长开展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实施审计监督;
5.协助处长做好校内外的沟通、协调工作;
6.审核审计处拟定的内部审计工作方案、审计报告、审计咨询意见和各类综合性材料,提出加强和改进审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;
7.协助处长组织开展各项专项审计工作;
8.协助处长抓好审计处自身队伍建设;
9.加强对分管科室的监督与管理,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;
10.负责审计处网站管理,积极做好审计宣传;
11.处长未在岗时,履行处长工作职责;
12.完成校领导、上级审计部门及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